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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跨学科的角度看儿童语言获得

来源:语言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一直是句法语义学家探讨的焦点,而探索的目的在于弄清这种区分究竟是本体层面的还是句法层面的。在儿童语言获得领域,心理语言学家也在不断尝试探索这两种方

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一直是句法语义学家探讨的焦点,而探索的目的在于弄清这种区分究竟是本体层面的还是句法层面的。在儿童语言获得领域,心理语言学家也在不断尝试探索这两种方式到底哪种起决定性作用。Nancy N. Soja在2001年和2002年利用理解性实验证明了2岁的英语儿童在掌握句法前就能够从本体上区分表可数的物体与表不可数的物质。英语是数字标记性语言,汉语是量词语言,名词在用数词修饰时都必须先加量词,因此有些学者如Gennaro Chierchia提出,汉语中的名词都是不可数名词。那么,汉语是否存在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

香港中文大学李行德教授2018年发表的《用儿童语言来进行语言学论证--一些方法学上的考虑》一文指出,人们一般采用两种语言证据来进行语言学论证,即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前者包括各种表达式的形式语义特点及语言形式的分布;后者则包括来自儿童语言、语言演变等方面的相关语料。儿童语言为理论假说提供事实依据,反过来又会推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汉语名词可数与不可数区分的儿童获得研究立足于语言学理论,也逐步推动着语言学相关理论的发展。

Lisa L. Cheng和Rint Sybesma 在1998年最早提出汉语中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是句法的区分,存在于量词层面,将汉语的量词分为可数量词(count classifiers)和不可数量词(massifiers)。他们认为这两类量词的句法结构是不同的,并指出其区分可以由两个句法的标准来检验:其一,是否可以被形容词修饰;其二,量词后是否可以加“的”。

这一理论的提出,将汉语中可数与不可数的标记转移到了量词系统,将可数与不可数视为一种句法层面而非本体层面的区分。本体层面的区分通常依据物体/物质的物理属性(原子性、累积性、分离性和同质性等),如水是不具有原子性的、累积的、可以分离的、同质的。但是,这种区分是不可靠的,如集合名词“家具”是具有原子性的,一些同质可再分的名词如“墙”“栅栏”又是可数的。

针对这个问题,学界已经有了一些实证研究。Chin Y. Chien等在2003年、Peggy Li等在2010年利用理解性实验证明了汉语儿童可以区分这两类量词,并可以根据量词的名称选择与之匹配的名词。但他们仅仅是依据量词的物理形状或功能来选择不同的名词,实验本身和其所依据的理论都没有证明可数量词和不可数量词是怎么与可数和不可数的概念相关联的。例如,“瓶”虽然是不可数量词,但其后既可以接表示不可数概念的物质“水”,也可以接表示可数概念的物体“玻璃球”。

可数量词和不可数量词区分的检验标准也受到了挑战,许多学者都指出这一标准有很大的局限性。修饰不可数量词的形容词仅仅是一些尺寸形容词如“大”“小”;可数量词后也可以加“的”。李行德和黄爱军也不同意其分类,认为其不能用来作为区分可数与不可数的有效论据。基于汉语量词的语义特征,他们在2009年探讨了汉语量词的个体化(Individuation)、量化(Quantification)和范畴化(categorization)功能,提出了“名词个体化范畴早期缺省假设”(the Early Lack of the Noun Individuation Hypothesis),指出3-5岁的儿童对个体量词个体化特征获得缓慢,儿童语言发展的早期阶段缺乏名词个体化范畴。

可数性是个体化特征的重要表现,当地上有“两滩水”表达一种不可数的概念时,汉语儿童却对“两个水”的接受度很高。我们认为,“两个水”的表达在多数情景下本身是不符合语法规范的,儿童很容易根据句子的语义信息而非句法信息作出这个表达是正确的判断。“个”这个个体量词比较泛化,之后不仅可以跟可数名词,也可以跟抽象名词如“一个思潮”。因此,利用“个”不能很好地检验其后的名词是可数还是不可数。

Susan Rothstein和Xuping Li也不同意Lisa L. Cheng和Rint Sybesma的分类,指出计数和计量是量词最基本的两种解读,量词之间的区别是它们所参与的操作方式,两种解读中量词短语的句法结构分别为[DP [D NumP[Num NP[N NP]]]]和[DP [MeasP [Num NMeas] N]]。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和量词短语有直接的关系,在计数解读下量词短语是可数的语义,在计量解读下,量词短语是不可数的语义,量词前形容词只出现在具有计数解读的语境中,而量词后“的”出现的语境是计量语境。这种分类与可数量词和不可数量词的分类本质上是相同的,都认为汉语中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存在于句法层面即量词层面,同时解决了后者分类中存在的问题。

儿童对计数与计量的区分很早就被心理学家所关注。皮亚杰在1952年通过质量守恒实验,证明了儿童计量的能力较差,以计数解读为默认的解读。当一个物体的物理特征发生改变,如形状或大小发生了改变,儿童认为其量也随之改变。不仅儿童倾向于计数解读,苑晓鹤2018年的博士论文探讨了汉语成人也倾向于计数解读,当一杯水只有半杯时,成人即使在较明显的食谱语境中也接受为“一杯水”。

文章来源:《语言研究》 网址: http://www.yyyjzzs.cn/zonghexinwen/2020/102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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